三水发展系统开展第二季度消防安全“四化”检查工作
发表时间: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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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区公资办的部署和要求,为全面掌握公资系统的消防安全监管单位的有关情况,推进消防安全“四化”工作,5月17日至19日,区公资办安全办同我司安全办对三水发展系统有关企业开展消防“四化”检查工作。
检查组根据“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着力解决企业中消防硬件不达标、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淼城公司、水投公司、城中公司、金叶公司等6间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主要针对企业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设备设施等。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消防制度未更新完善,走廊通道未按要求设置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过期等安全隐患。对此,检查组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这次消防“四化”检查活动共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8处,发出整改通知书共5份,检查组要求对发现的隐患限期内作出整改,并定期进行复检。目前,企业已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规范和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及消防设备设施,从源头上遏制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