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杰公司专业公务车采购项目的询价函
发表时间:2026-09-24 阅读量:29

关于国杰公司专业公务车采购项目的询价函

 

致各供应商:

我集团就“国杰公司专业公务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希望贵公司对我方询价给予积极及时的回应:

一、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名称:国杰公司专业公务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我集团下属企业佛山市三水区国杰物资有限公司采购上汽通用五菱品牌五菱宏光纯电动300km标准型小型普通客车(纯电新能源)1辆,包含车辆供货、首年保险、车辆上牌登记等全部相关工作,车辆详细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三)服务期限: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的形式进行,供应商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高限价为8.0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询价文件规定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发生的费用。

(二)所报的总价中已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及实施过程中相关的所有成本费用、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合理利润、首年保险费、上牌登记等一切费用。

(三)如报价明显低于项目所需成本,我集团有权要求贵司提供相关成本分析报告加以判断,如判断为无效报价则有权废除本次报价,并可以选择从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中选或重新询价。

(四)如遇相同报价,我集团可要求相同报价单位现场抽签或二次报价,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五)本次报价仅接受纸质形式,通过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提交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七)因中标单位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或经我集团书面沟通无效而导致采购项目无法正常推进的,我集团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也可以重新采购。

三、采购事项的支付方式及服务费:

本项目服务费由佛山市三水区国杰物资有限公司支付。

四、报价格式:

报价文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如下:

(一)报价单(参考格式详见附件2);

(二)营业执照。

五、选取方式:最低价法。当本项目投标人少于2家时,将视为采购失败,我集团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六、报价时间

请贵单位根据采购事项进行报价,并于2026年9月29日中午12:00前将报价书(纸质盖章版)密封(密封袋上请注明报价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送至我集团: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健力宝南路17号2号楼4楼招采法务部(联系人:龙小姐,电话:0757-87778502)。

七、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三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国杰公司专业公务车参数表

附件2:报价单

询价机构:佛山市三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