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宏、西影、金叶公司课税资产评估项目服务的询比价邀请函
发表时间:2026-08-28 阅读量:90

关于国宏、西影、金叶公司课税资产评估项目服务询比价邀请

 

各供应商

集团(下称“委托单位”)“国宏、西影、金叶公司课税资产评估项目服务”进行询价,希望贵公司对我价给予积极及时的回应:

一、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名称:国宏、西影、金叶公司课税资产评估项目服务

采购内容:聘请中介机构对评估基准日均为2024年9月30日的西影公司(资产总额约为3800万元)、国宏公司(资产总额约为5500万元)及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11月30日的金叶公司资产总额约为180000万元)进行资产评估其中西影公司和国宏公司出具一份评估报告,金叶公司出具一份评估报告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产评估机构须具备财政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的资质;

2.评估师须具备国家认证的资产评估资质;

3.具有健全技术、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评估成果保密管理条件。

(四)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次日评估机构机构安排工作人员进场梳理资料、实地走访情况。签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送审稿,12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总价的形式进行,最高限价不高于30万元,超出最高折扣率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所报的价格已包括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的所有成本费用、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合理利润和专家评审费等一切费用。

(三)如报价明显低于项目所需成本,我集团有权要求贵司提供相关成本分析报告加以判断,如判断为无效报价则有权废除本次报价,并可以选择从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中选或重新询价。

(四)如遇相同报价,我集团可要求相同报价单位现场抽签或二次报价,确定最终中选单位。

(五)本次报价仅接受纸质形式,通过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提交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三、采购事项的支付方式及服务费:

本项目服务费由佛山市三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费用支付安排如下:

1.本次服务费为包干服务费用,含差旅费、交通费及专家评审费等一切费用;

2.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评估服务费的60%。

3.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且通过监管机构认定完成备案、核准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评估服务费的40%。每次付款前,需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报价格式:

(一)格式要求:报价文件一式一份(正本一份),密封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格式按附件1要求。

(二)装订要求:为便于我集团对报价文件统一扫描电子化归档,报价文件请勿采用胶装或不可拆卸的装订方式(如文件较厚,建议使用订书钉、长尾夹、文件夹或活页夹等便于拆卸的装订方式)。

五、选取方式:综合评分法(附件2由委托人组建评标小组,根据综合评分表要求对投标供应商进行量化打分,最终以综合得分最高者中选

六、报价时间

请贵单位根据采购事项进行报价并于2026831中午12:00前将报价书(纸质盖章版密封(密封袋上请注明报价项目名称)送至我集团: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健力宝南路17号2号楼4楼招采法务部(联系人:龙小姐,电话:0757-87778502

七、本项目最终解释权为佛山市三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1:报价格式

附件2:综合评分表

 

询价机构:佛山市三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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